《Vista看天下》报道中国绿发会“穿山甲女孩”故事和“野保法”修订建议

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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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蔓延势头已经得到初步遏制,疫情防控取得巨大进展。在这次疫情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禁食野生动物是重中之重。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在野保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这这次备受关注的莫过于穿山甲,它是全球被大量非法捕杀的最多的哺乳类动物,有两个重要原因:食用和药用。Vista看天下记者采访了2019年中国绿发会穿山甲工作组救助的“没动”、“昨夜”、“嗜睡”、“打呼”、和“小毛”的故事。中国绿发会秘书长周晋峰多次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可修订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在大环境下,《生物多样性公约》为《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了科学基础、法律基础、证据基础、理论基础,要从思想上、科学上、法律的基础上进行改变,形成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
文/咚咚 审/Sophia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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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国重拳治“野味”
本刊记者 罗婞 陈光 汪璟璟 / 文
序言

随着中国防疫力度的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但长期来看,如何避免疫情再次发生,还有更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中提到,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关于这次疫情重要教训之一就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禁食野生动物。
习近平在讲话中提到 :“我们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据央视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以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巨大隐患,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但全面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还需要一个过程。在现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一个专门的决定既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目的就是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先及时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要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以体现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个决定,凸显了中国在野生动物问题治理上的巨大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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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4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为期一周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等野外巡山巡护专项行动期间,查看一处无人居所。(中新社  图)

小毛死了。
前一天,小毛还好好的。苏菲记得,它突然跑过来,像小狗一样站立起来,爪子扒在她的腿上,头左点点、右点点,“好像要讲什么”。她觉得,那是小毛在和自己进行交流。
小毛是一只穿山甲。
“我最开始以为穿山甲长着锋利的甲片,身披铠甲,是冷血动物,想想就害怕。”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会”)穿山甲小组的负责人苏菲说,自己在越南学习时,触碰到穿山甲,发现它的甲片并不那么坚硬,而且是有温度的,“就像透过人的指甲,能感受到那种温度。”
2019年3月,海关总署缉私局统一部署、广东分署缉私局直接指挥,在打击濒危物种走私专项行动中查获了103只活体穿山甲,其中五只被送到了广东救助中心。
当时,救护人员根据第一次见到它们的状态,给它们起了名字:“没动”“昨夜”“嗜睡”“打呼”和“小毛”。
据苏菲介绍,当绿会正式参与到救助中来时,只剩四只活着了。她是在那里认识的小毛。不过,很快,小毛也死了。当时她没在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她,小毛怀了宝宝,难产死的。
地球上又失去了两只穿山甲。
这个世上唯一长着鳞片的哺乳动物,命运危在旦夕。目前,全球8种穿山甲均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物种红色目录列入濒危及以上级别。其中,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的状态为“极危”——极危的下一级,是野外灭绝。
原因则是人类的活动:食用或者药用。
与此同时,人们也逐渐意识到,野生动物身上,是一个巨大的病毒蓄水池。据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组专家、华中农业大学教授陈焕春介绍,当今人类新发传染病78%与野生动物有关或者来源于野生动物。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石正丽团队则研究发现,本次新冠病毒基因组水平上与蝙蝠冠状病毒的同源性为96%。这意味着,病毒的源头,极有可能是蝙蝠。进一步,华南农业大学研究团队,以及香港大学医学院教授管轶、广西医科大学胡艳玲的研究结果都表明,穿山甲可能是中间宿主——也就是说,这次病毒,极有可能是从蝙蝠,通过穿山甲,传到人类身上。
疫情发生后,中国迅速反应,禁止了疫情期间的任何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国家林草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等多部门也加大了对野生动物交易,以及非法盗猎、非法经营等活动的执法力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计划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我们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的讲话中提到,“我已经就这个问题作出了批示。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要加强法治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还要抓紧出台生物安全法等法律。”
一场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全国性行动,开始推进。
暴利“野味”

四年来,绿会在中国大陆寻找中华穿山甲。
在湖南,当地人称山上有穿山甲出没,绿会出资金支持当地的社会组织架了红外摄像仪,拍了三年,一只穿山甲也没拍到。在穿山甲出没的地方,绿会建立了11个中华穿山甲保护地,走访了许多农民、猎户,年长的一些人回忆,小时候在上学的路上都能碰到穿山甲,但现在已经十年甚至二十年没见过了。有人告诉他们,自己发现了穿山甲的踪影。但经过实地观察、统计,绿会秘书长周晋峰表示,中华穿山甲数量不足三位数,还有一些是马来穿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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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2日,广西防城港公安边防支队查获一起非法运输野生保护动物案,查获穿山甲67只、巨蜥10只。5月23日,这批野生动物被移交给当地林业部门。(新华社  图)

穿山甲数量严重减少,巨大的需求量依旧存在。国家林业局的数据显示,2008年到2015年,穿山甲片消耗量控制在每年26.6吨。此后,再无数据更新。周晋峰介绍,中国现有的穿山甲不足以支撑市场消费需求,但各省市会自称甲片来自“库存”,即过去的存货,当他们要求检测时又被拒绝。
与此同时,东南亚、非洲的穿山甲通过飞机、邮轮、大巴,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2016年,最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明确禁止穿山甲的国际贸易。2018年10月,中国停止了商业性进出口穿山甲片及其产品的审批,但情况并未好转。
“国际上的穿山甲贸易,没有停下来,反而在增长。”周晋峰接受本刊采访时说,“我们有数据表明,在过去的三年,中国海关罚没的穿山甲片在逐渐增长。据中国绿发会穿山甲工作组不完全统计,2019年,中国海关罚没的非洲穿山甲片,超过了100吨。”他粗略计算,100吨约对应十万只穿山甲被杀戮,而这仅是中国公开的数据。
“在全球,穿山甲的消失速度是每五分钟就有一只被杀害。”苏菲叹息道,“如果再不努力,穿山甲很快就会灭绝。”
由于禁令,当前除了中华穿山甲及其制品入药并没有合法买卖渠道,“所有的穿山甲制品,要么是假的,要么是非法的”,周晋峰说,“按照‘中华药典’,只有中华穿山甲是中药,非洲穿山甲,马来穿山甲不是中药。”绿会曾经对一些声称含有中华穿山甲片的中成药进行检测,发现其中要么根本就不是穿山甲鳞片,要么甲片是来自马来穿山甲或者非洲穿山甲。
穿山甲非法贸易背后,是高额的利润。“海关罚没大部分是非洲穿山甲。一两百块钱,就能买到整只活的,转手能卖到上万元。但非洲穿山甲运来,很难活,主要是以甲片居多。活体主要是马来甲,但现在也少了,因为它们本身数量也岌岌可危了。”周晋峰向本刊介绍,一克甲片,在中药店的售价是10元。
药用之外,野生动物的另一个巨大市场是食用。据“让候鸟飞”公益基金执行长刘慧莉介绍,人们爱吃野味,和传统观念有关,觉得野味有天地灵气,也有人把它视为一种特权象征,“比如在特殊场合,会用一些特别的东西去招待,就是能体现与别人不一样”。
“野味”是暴利生意,捕猎几乎零成本,偷盗来的野生动物从农村的盗猎者到贩子,再到酒楼、食客,价格可以翻很多倍。据苏菲介绍,国内一只穿山甲可卖到上万元,一碗汤就要900元。一位酒楼工作人员接受《财经》杂志采访时说,“很多人都有用珍奇食材招待贵客的欲望,攀比心也在作祟,无论好不好吃,谁能吃得起贵的、稀有的,说明谁更有地位、有渠道。”包括眼看要灭绝的穿山甲也是,虽然执法严格,但总有些酒楼、市场偷偷售卖。据该经营者介绍,做穿山甲这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野味生意容易被查,因此酒楼主要做熟客生意,或者有人介绍,一个地区的酒楼之间相互认识,没有需求的野生动物会转卖给别的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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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中国香港海关召开记者会介绍与内地海关打击跨境走私濒危物种的联合行动。有关联合行动于1月16日进行,行动中,香港海关在葵涌海关大楼验货场一个货柜内检获约八千三百公斤穿山甲鳞片和两千一百公斤象牙,估计市值约六千二百万港元,是香港历来检获最大批的穿山甲鳞片。(中新社  图)

“不能说只有中国人是这样。”刘慧莉说,一些发达国家也曾有普遍爱吃野味的情况,但随着各国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萌芽生长,这种情况也逐渐减少,这是一个文明进步的过程,“所以哪怕我们有这个传统,仍然可以通过民众普法教育、文化观念教育,摆脱吃野味的所谓习俗。现在很多70后、80后都是在不吃野味的教育下长大,丝毫没有这样的饮食习惯。”
进击的法律

“你听说过穿山甲公子的故事吗?”周晋峰问。
那是2015年的一件事情,微博名为“Ah_cal”的中国香港网友,跟一个投资团到广西考察,期间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部长李宁,以及当地一家私营企业负责人,安排考察团成员在公司饭堂吃了一顿穿山甲做的菜。
“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爱上了这野味了!”这位网友在微博写道。
2017年,这则往事被网友翻出,很快,国家林业局介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也成立专案组调查,并批捕了相关人员。
“我们当时就把这个新闻,到处去推动(传播,让公众了解)穿山甲等野生动物食用是违法。”周晋峰说,绿会的穿山甲保护工作组,最早主要是推动公众对穿山甲保护的认知,很快,他们开始推动一些地方政府机构,对穿山甲保护的重视。第三阶段工作,是实地参与穿山甲的保护。
“第四阶段,我们希望通过立法,(把穿山甲保护级别)从二级升为一级,甚至希望能出一个‘穿山甲保护条例’,因为穿山甲非常重要,我们要通过旗舰型物种的保护来推动整个保护。”周晋峰说,“30多年了,我们野生动物保护目录,都没有太大修订,而野生动物,在大量灭绝。这种灭绝,是以天计的,每天都有野生生物在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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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2日, 内蒙古呼伦贝尔,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为救助的雕鸮做野外放生训练。(新华社  图)

事实上,政府对穿山甲的保护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只是地方执行中,尺度不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2017年版)将穿山甲全部8个种正式列入附录1。按照当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等部门联合下达的通知,CITES附录1对应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附录2对应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多数时候会认定穿山甲为二级保护动物,量刑较宽松。有森林公安曾私下告诉周晋峰,自己抓获一名穿山甲非法贩卖者后,发现对方很面熟,原来去年曾抓过他。一问,才得知法院对其判二缓三,实际没有坐牢。
根据中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被分为三类分级管理: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地方重点保护动物和具有重要的科研、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动物——即通常所说的“三有动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98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08种,还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591种以及昆虫120属所有种。名录自1989年实施,此后仅在2003年有过一次微调,在许多专家看来,名录更新滞后。2019年8月6日,国家林草局计划调整名录范围,调整意见函收录了772种陆生野生动物,但至今未发布调整更新名录。
据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均可合法食用。这意味着,许多在保护管理范围之外的野生动物——比如新冠病毒的宿主菊头蝠,就是名录之外的野生动物,其交易、食用处于空白地带。
“非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只在盗猎环节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委员周海翔告诉本刊记者,“但盗猎环节难抓、难判,导致接下来的流通环节、运输环节、市场买卖环节完全失控。”他举例,一些盗猎者向野生动物投毒后,次日去捡尸体,公安很难证明是其投毒;也有抓到下夹子、布置鸟网的,但没有猎物,也不能证明其存在盗猎行为。他认为,针对这种状况,举证责任应该倒置,由盗猎者提供。
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启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以期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完善保护野生动物的制度体系。这期间,不断有院士学者呼吁,控制甚至是杜绝野生动物的食用。
许可证泛滥

保护穿山甲,可能比保护熊猫还要难。
海关和公安查没的活体穿山甲,会被直接送到当地林业厅、林业局下属的救护中心。在野生条件下,穿山甲的寿命最长可达20年,但在人工环境下,几小时到十几天里,穿山甲会因拒食、食用不当人工饲料导致胃肠道疾病和肺炎而死去。
2019年2月,《新京报》报道,广西林业厅在几年间将130只走私入境被查获的活体穿山甲送往两家人工繁殖机构,全部“因救护失败而死亡”。对于救护中心“寄养”穿山甲的做法,绿会一直持有质疑态度,还曾在2018年对广西林业厅不履行有关公开穿山甲信息的法定职责提起过行政诉讼。
寄养穿山甲的机构,一家是佛山市南海区盐步粤辉腾钢材经营部,另一家则是广西盛凯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林业厅公开表示,这两家机构都持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
2003年8月5日,国家林业局签发《林护发[2003]121号通知》,明确批准54种陆生野生动物列入首批可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名单,其中包括梅花鹿、红腹锦鸡、野猪、果子狸等本土品种,也包括鸵鸟、尼罗鳄等六个国外引进品种。2012年,“54种动物名单”悄无声息地废止了。据“让候鸟飞”公益基金执行长刘慧莉介绍,“文件废除很低调”。此后,野生动物只要经过林业部门批准,均可以驯养繁殖和利用,范围非常宽泛,一个许可证下,甚至可以囊括一百多种野生动物。
多名专家认为,一些商家,拿着许可证,从事野生动物盗猎、非法贸易等。
“我们刚举报一个老板,两万块马上给你办一个许可证。”周晋峰说,“哪怕不办证,也可以挂靠,以合作社名义做生意,给抽成就行。”
《人民日报》发布的一篇文章也显示,有关部门给一些养殖场发放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但某些养殖场不具备规模化养殖的条件,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他们便收购非法捕猎来的野生动物。
一位环保志愿者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回忆,他去年曾到某农贸市场,发现“一些商贩既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也有工商营业执照。表面上看合法,但你随便拿一只野生动物,问他这动物来源是哪里,他们都答不上来。很多动物的腿部明显就是被猎夹给夹断的”。
一些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如穿山甲,很难在人工环境下实现繁育,也基本不可能实现规模化商业养殖。这意味着,市场上无论是食用还是药用的穿山甲,都是来自野外捕猎。
“洗白”的野生动物

“穿山甲的食物很特殊,只吃蚂蚁,大量长期的食品供应是做不到的。现在只有中国的台北动物园等极少数地方以极大的代价养着(穿山甲)。自2016年以来,台北动物园只收容4只穿山甲,有了第二代、第三代。”周晋峰介绍,“我们2014年、2015年、2016年,走访了所有能走访的穿山甲驯养繁殖企业,没有一家真的做到了驯养繁殖。”
不仅难存活,穿山甲的饲养成本还很高。“我给你算个账,穿山甲从生下来,到它长大,鳞片能用,长到七八斤,至少得三五年。这期间,还要给它调到舒适的温度、湿度,电费,人力费,然后它还要吃东西。你觉得这是一笔划算的投资吗?”苏菲说。
对于其他成功养殖的野生动物,专家们的态度也多有质疑。将野生动物进行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的前提应当是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不依赖野外资源为种源。“我们到现在遇到的养殖场,绝大部分都有盗猎洗白的问题。”刘慧莉说,不少养殖场需要不断从野外捕捉补充,“比如掏鸟蛋,在人工环境下养蛋,长大后它可能不会像其他捕获的成年野鸟那么反应激烈。(这些动物)很难从技术上判断来源是否合法。蛇类也是,基本上没有鉴别技术。”
央视曾在2019年底发布调查国家濒危物种——林蛙的售卖产业链。《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显示,林蛙的产值和就业人员数在野生动物养殖产业中名列第二。然而,央视记者发现,养殖场的林蛙,实际上大多来自自然保护区。 
绿会志愿者2019年9月曾在河北一个鸟窝点发现一万多只禾花雀,这种麻雀虽然目前并不属于国家级保护物种,但早在2017年12月5日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极度濒危”等级。这些鸟儿双眼被戳瞎,养肥后以15元每只的价格卖到广东做食物。“我们志愿者到了他们场地,连个蛋壳都没找到,你说它能是繁育的吗?”苏菲说。
除此之外,一些持有狩猎证的狩猎场也存在漏洞。“内蒙、山西等地盗猎草兔的案子很多。”周海翔说,“他们说是家养的兔子,其实就是野兔。现在很多养殖场背后货源都有一个洗白过程,野生的收购过来,到养殖场就变成合法的了,然后流向市场。”
“法律规定非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的狩猎证以及驯养繁殖许可证仅需要县区级林草部门审批,林草部门除了核发证件,还负责行政执法,‘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保护主任赵翔曾告诉《南方都市报》,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利益非常复杂,灰色交易难以避免,举报处理更是困难重重。
更令人担忧的是野生动物养殖产业背后的检疫空白。赵翔指出,许可证由林草部门批准,但检疫标准是由农业部门指定的。人类对于绝大部分野生动物的疾病和病原都缺乏研究,只能参照种类最接近的家养动物来。比如以各种理由吃竹鼠的网红“华农兄弟”,他们既没有许可证,饲养的竹鼠也没有经过检疫。“包括竹鼠在内的很多野生动物类群基本没有标准可参考,检疫技术的缺失也在增加食用野生动物的风险。”
《人民日报》在《执法迈开腿 个人管住嘴》一文中也提到,野生动物保护,涉及林业、农业、市场监管、公安、检疫等多个部门,结果造成了执法难度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2月7日,新华社也曾在报道中提到,动物疫病防控是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但由于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情况复杂,防疫检疫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监管到位。
谁是反对者?

1月22日,国家卫健委专家高福告诉媒体,新冠病毒不仅存在于感染者体内,在华南海鲜市场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的摊位上,也分离到了病毒。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公告,要求自该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次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
十七年前,相似的一幕曾经发生。2003年5月,香港大学和深圳市疾控中心发现,从深圳市动物市场销售的果子狸身上分离出的SARS冠状病毒,与人源SARS冠状病毒同源性很高。随后,当时的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林业局要求严禁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以及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食品。
受到影响的多名野生动物养殖户发声,呼吁“国家对野生动物养殖业进行科学、公正的处理”。随着疫情走向尾声,针对野生动物的交易经营一点点松绑。
此次,因为新冠疫情,中国重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狩猎等行为,暂时全面禁绝合法野生动物交易后,也引起了一部分人的争议。
新华社就刊登文章《全面禁食野生动物:该不该、行不行?》指出,野生动物市场上仍然有不同声音,认为没必要“一刀切”。贵州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站长冉景丞就认为,人工饲养的梅花鹿、鸵鸟等不应该归入对野生动物的管理范围。只要养殖技术成熟、检疫标准完善,它们完全可以当作家禽家畜饲养,满足市场需求。
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也涉及到庞大的从业人群。据统计,单是中国以供应食品、毛皮、药用原料、科研试材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约100种,养殖企业及养殖户约50万家(户),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年产值约500亿元。
这是一个复杂的、需要权衡的问题。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11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此法在规定保护和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维护生态平衡的立法目的时,为了响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时代要求,还把‘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纳入立法目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2月11日发表《准确建立禁食野生动物清单》,其中写道,目前,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是围绕利用展开的,但这种价值观已是落后的,“此法实施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稳定发展。随着动物防疫学、动物伦理学等学科的发展,进入21世纪后,‘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立法目的不断受到质疑。”
他建议,要科学、精准地建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禁止清单,不能搞“一刀切”,将绝大多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纳入禁止清单的同时,严格限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正面清单,“如人工驯养繁殖的野鸡、野鸭、野鹅、野兔、梅花鹿等,是经过科学论证的,不必担心引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样,既能保护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也能保障依法开展养殖的企业和就业者的权利。
塔尖、塔身和塔基

“我的担心是,如果我们的表述不准确,人们就会害怕穿山甲。如果他们在野外发现一只穿山甲,他们可能会因为害怕而杀死它。”美国布鲁克斯菲尔德动物园芝加哥动物学会的资深研究者比尔·齐格勒担心,穿山甲可能是新冠病毒中间宿主的研究,会让它们的生存状况变得更加恶劣。
2004年1月初,由于新出现的4例SARS病例中,有3例与一家售卖果子狸的餐厅存在流行病学联系,广东省决定扑杀全省内的果子狸。
野生动物身上,的确携带着大量细菌、病毒和寄生虫。但专家们也指出,通常情况下,病毒的传播,恰恰是因为非正常接触——对野生动物的捕杀、运输和食用,才是导致许多病毒传播、流行病暴发的原因。
“造成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往往不是某一类野生动物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没有人销售和食用果子狸,就不太可能暴发SARS疫情。”阿拉善SEE基金会秘书长张立教授在《野保法SEE修改建议》中写道,“为了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应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永久取缔所有野生动物集中贩卖销售市场和线上线下交易,强化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扑杀是不可取的。“有人提出,要搞生态灭绝,把穿山甲、蝙蝠和蛇都杀掉,这是非常错误的观点。”周晋峰说,“蛇、蝙蝠都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环,我们要保护的是整个生态系统,我们的栖息地。”
他直言,自己最大的理想,就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法从修名开始,更名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法”。他表示,以“三有”、濒危、珍贵等概念划分动物保护是过时的,“生态系统中所有的物种都是重要部分,不能以数量决定保护力度。”
周海翔也持相似观点,他进一步举例说:“生物链的塔尖上是老虎,它不可能与塔基上的野猪、狍子、青蛙一样多。但是,它的存在完全依赖于塔身、塔基。没有塔身、塔基它怎么能存在呢?塔身和塔基是塔尖存在的基础。我们同样应该注重保护的,就是这些非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从生态保护角度来讲,我们应该是一视同仁,所有的野生动物都同等重要。”(应受访者要求,苏菲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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